直流電源的基本技術參數(shù) 流一般輸入電壓:AC220V±10% 50Hz±5Hz ,輸出的紋波與噪聲:Cv≤1mvrms CC≤5mARms 選用要點 1) 220V和110V直流系統(tǒng)應采用蓄電池組。48V及以下的直流系統(tǒng),可采用蓄電池組,也可采用由220V或110V蓄電池組供電的電力用直流電源變換器(DC/DC變換器)。 2)供電距離較遠的輔助車間,當需要直流電源時,宜獨立設置直流系統(tǒng)。 3)蓄電池組正常應以浮充電方式運行。 4) 鉛酸蓄電池組不宜設置端電池;鎘鎳堿性蓄電池組宜減少端電池的個數(shù)。 5) 直流系統(tǒng)標稱電壓 (1)控制負荷的直流系統(tǒng)宜采用110V。 (2)動力負荷的直流系統(tǒng)宜采用220V。 (3)控制負荷和動力負荷合并供電的直流系統(tǒng)宜采用220V。 6)充電裝置 (1)應滿足蓄電池組的充電和浮充電要求。 (2)應為長期連續(xù)工作制。 (3)充電裝置應具有穩(wěn)壓、穩(wěn)流及限流性能。 (4)應具有自動和手動浮充電、均衡充電和穩(wěn)流、限流充電等功能。 (5)充電裝置的交流電源輸入宜為三相制,額定頻率為50Hz,額定電壓為380(1±10%)V。小容量充電裝置的交流電源輸入電壓可采用單相220(1±l0%)V。 (6)l組蓄電池配置1套充電裝置的直流系統(tǒng),充電裝置的交流電源宜設2個回路,運行中l(wèi)回路工作,另1回路備用。當工作電源故障時,應自動切換到備用電源。 7)蓄電池容量選擇條件 (1)應滿足全廠(所)事故全停電時間內的放電容量; (2)應滿足事故初期(Imin)直流電動機啟動電流和其他沖擊負荷電流的放電容量; (3)應滿足蓄電池組持續(xù)放電時間內隨機(5s)沖擊負荷電流的放電容量; (4)應以zui嚴重的事故放電階段,計算直流母線電壓水平。 |